【公告】113年度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作業

1.本學年度輔系所、雙主修作業申請日期於113年3月29日止,請大一至大三同學於規定期限內依作業手冊內容至欲修讀之學系辦理相關申請事宜

2.學生申請請於行政校務系統線上提出申請後列印申請書紙本及申請成績單正本由原學系初審,再親送至欲修讀之學系(審核單位)審核,最後欲修讀學系(審核單位)彙整後送至民生校區註冊組

3.輔所學系可受理者:教行所

4.輔系學系可受理碩士班下修課程:心輔系、中文系、音樂系、社發系、視藝系。碩士班下修大學部課程扔需繳納學分費

5.本公告事項將於2月7日刊登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最新消息,請同學上網查詢